在少女漫画中,有一类人是很讨喜的,我总结一下,八个字,冷若冰霜,艳若桃李。
而斐徜健大概就是这类人种,且不论他父母出于什么心态取的这个名字,从“非常贱”这三个字就可以深刻体会到人如其名了。而他,就是和我曾经出生入死,交情非浅的那个人。(自认为的)
而我,则是横跨东亚非欧,再也找不到第二人的艾道。姑且也不论我父母是出于什么心态,从“哀悼”这两个字就可以看出我的人生,从取名那天起就注定传奇着。
下面是回忆录时间
记得三岁那年,邻家小狗追了我三条街,那时侯我连走路都有点困难,竟然神奇般的穿过了三条街最后再折返回了家,一时间,歌功颂德的我的人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冒起。我“神童”的名号在邻里间广为流传,一时,传为佳话。
记得五岁那年,我和隔壁家的阿毛哥哥在那里玩耍,幼年时的我居住的地方的治安还没有现在那么完善,我又是长的如此可爱,导致坏人对我起了歹念那也属正常,可他们竟然犯了致命的错误,抓错了人,硬拽着阿毛哥哥,对了,我还没有交代,阿毛哥哥只比我大三岁,我气愤啊,做坏人眼神那么差,一定没有发展前途的,所以我牺牲了自己,顺手把自己吃剩下的香蕉皮一丢,就立刻奋力地向前让他看清楚点,他不幸地踩到了我的香蕉皮,出师未捷身先死,好象至今还在医院里躺着。至此我的英勇更是众人茶余饭后的聊资,更有当时盛名的作家要为我出回忆录,我拒绝了,因为雷峰爷爷教育我们,做好事不留名。由于我低调的品行,更是成为社会的楷模。一时,我家门庭若市,天天都像过年,只为了一赌我的风采。
再记得的只有十岁以后的事了,毕竟在0——10岁期间,我的光辉事迹太多,我们要抓典型,不能像某些无良作者骗钱凑字数。十五岁,我发现我真的是罪犯终结者,罪犯的克星,我甚至怀疑我已经成为他们业界的轰动的人物了,在他们的行规里应该有一条,凡我出没的之地的方圆十里地,不准有任何作奸犯科之事,否则行规处置。可偏偏有些人不信邪,要撼动一下权威,所以又落在了我的手上。其实我真的不像他们说的那么神话,只是我的运道比别人差了点,总是遇到这种事。而罪犯运道就比我更差了点,偏偏遇上了我。而那天我只是买了瓶番茄酱,我也真的不知道对方有晕血,出来混的智商都不高我是知道的,可我不知道他们竟然低到连番茄酱和血的区别不出来。于是我还没出手,对方已经倒了。
而从小的我都没什么大人物缘,硬扯点关系吧,就是我在电视上曾看到过□□,仅此而已。也算是我认识他了,可惜他不认识我。违背了力是相互的道理。
可时来运转啊,16岁的秋天竟然让我碰上了那个人——斐徜健。你一定还不知道他的身份吧,本来的我也和你一样,单纯的犹如白纸的小孩,只知道好好读书,天天向上的模范学生,已经做到了绝对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读圣贤书。另一个声音冲出来反驳:你明明上课都在睡觉,当然听不到。我自首,我承认,良好的睡眠那也是良好学习的保证嘛,可惜这个简单的道理饱读圣贤的老师竟然都想不通,总是打扰我,不能保证我的睡眠质量,还时常用攻击性武器——粉笔来偷袭我,作为暗器的话,这玩意似乎体积大了点。
言归正传,不知道经过多少人传送的版本,号称是此人最详细的资料:
姓名:爸妈取的(废话)
性别:一看就知道(废话中的废话)
电话:在家里(连废话都不屑了)
□□:电脑申请的
职业:和我们一样
手机:满贵的
地址:妈妈说不能随便告诉陌生人(有忧患意识的孩子)但可以透露一点给你,不在火星,只在地球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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