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想替她们辩护了:知道同人志不?当年CLAMP就是先靠这个吃饭的啊! 在日本,画同人志是不构成抄袭的,而且还会在书的封面上写上作者的大名,呵呵,当然不是原作者.这种书只是把愿作中的两个人物YY下而已,而且是可以出售的,当然,销售成绩高于原作,也是要被原作者警告的. 对于鸭子们无知的反驳,我实在是感到无语,她们小学学到初中三年是干什么啊?连一些知识产权之类的知识都不了解,中国的教育实数失败!怪不得她们专看脑残火星的书呢! 还有些鸭子还在乱嘎嘎:"她们<<圣传>>的插图就是抄袭了名家的画作了!" 你们知道那位名家是谁吗?或许无知的你们压根就不知道,告诉你们吧,就是大名鼎鼎的阿尔丰斯·穆夏! 下面给你们看下他部分的履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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